寫了十多篇文章,越來越發覺我是籍我的生活而借題發揮一番,講理論多過講歷史!其實我寫BLOG的目的是就我以往的行為作一檢討和解釋,我是相信人的行為是可以解釋的,就算別人不能,起碼自己不可以胡里胡塗活了幾十年都不知道自己為何如此而活,所以我是花不少篇幅講我的心路歷程,就事實本身反而不需著墨太多。畢竟我只是一個普通人,無有如小說般的起伏人生經歷。
其實這裡亦可看到我其中的一項性格,我是思想哲學型,喜歡用理性的態度解釋一切事物。這一點是我在中學時代才慢慢發覺到:我知我的直覺和感性思維比別人差,但如果我在學習模式中能掌握事物背後的原理,我會比較容易接收得到,所以就算是在理科學習和背誦公式,我都是要絕對清楚公式背後的原因而不是只是死記著公式本身。這一點上,我在數理科是有優勢的,但是在人際關係等,要找出人類行為的背後原因談何容易(原本人文科學就是朝這方面研究)!